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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上下班专用大巴管理的暂行规定

阅读次数:3186 发布时间:200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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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途:
    ⒈本院部分职工上下班的主要代步工具;
    ⒉在不影响职工上下班的前提下,接送市直及两区单位体检人员;
    ⒊节假日期间由医院或科室组织的有意义的市外活动用车。

    二、始发车站、发车时间及行车路线:周一至周六按正常上班时间提前30分钟从附属三院发车,行车路线为双拥西路(三院区) —南谯北路—琅琊西路—丰乐北路—凤凰西路—西门子路—凤阳路—新安路—会峰东路(新院区),中午11:40、下午下班时间从新院区发车沿原路返回。
    停靠站点为:(起点站)附属三院、鲜鱼巷口、眼科和口腔医院、三八巷口、白云商厦、邮电大楼、高杆灯、五中、丰乐山庄、金地大酒店、建行大厦、储运站、银花东区、新院区(终点站)
    周六下午、周日全天停驶。

    三、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由总务科负责驾驶员和大巴的日常管理,如正点发车、中午和晚上停车点的确定、车辆停放期间的安全保卫、车内车外清洁卫生、本院知名专家和科主任座位的相对固定、接送单位体检人员的派车安排、车辆相关手续的办理、保险及养护、城外出车登记及油料审核等。

    四、出车审批:大巴因公出城且在南谯区范围内行驶由用车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总务科方可派车;出车范围超出两区则须经院长批准(非院部统一安排的活动,由申请用车的科室承担油费和过路过桥费)。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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