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试剂的生产、经营企业:
我院为了在使用医学检验试剂时能够获得质优价廉的产品和优质周到的服务,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院所使用的检验试剂进行公开招标(议价)采购,凡有意参与竞标的生产和经营企业,请于2012年12月6日15时前将有关资料(资质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的投标报价表等)装订、密封后送至我院药剂科。
我院现有的检验设备如下:
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日立7600-020 、德灵xpand各一台。
2、全自动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希森美康KX-21N。
3、全自动凝血仪 赛科希德。
4、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贝克曼。
5、电解质分析仪 南京攀士达。
6、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合肥恒星。
具体要求:
一、投标方必须为证照齐全、资质合格的生产或经营企业,所提供的试剂能与我院检验设备匹配使用(附页的招标目录中有缺漏的部分,投标时可以补充),能够确保投标产品的质量和及时供应,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
二、投标单位须提供的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经营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
2、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3、产品的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
4、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属进口医疗器械(药品)的产品必须具有进口医疗器械(药品)注册证。
6、营销人员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7、经营企业的营销服务和产品质量承诺保证书。
8、投标单位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开户行及帐号。
以上所列的证件资料都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
三、投标时请注意选择产品质量好的厂家、品牌,同时根据自身的供货实力客观地投标,确保中标产品的质量。如果一味追求低价投标而产品质量难以符合实际需要,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不能及时供应而影响我院使用的,则中标标的自动废除。
本次评标的原则是:公平、公开、客观、公正;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兼顾服务和信誉。在综合考虑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投标报价较低的定为中标单位,并根据投标情况确定1-2个候补中标单位,但供货时一律按中标价开票。
中标单位必须提缴5万元履约保证金(中标后随着业务量的增加,我院未支付的货款达到5万元时可用货款做为抵缴);与我院已经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可用我院还未支付的货款做为抵缴,不足5万元的补足5万元。
为了便于管理,切实满足工作需求,生化类试剂仅选择(利德曼、伊利康、美康、长征、科华、东欧、英科新创)7类品牌、产地的产品。
本次招标不发放纸质标书,投标单位可以直接从我院网站上复制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报价须按照公告的品种目录(投标报价表)的格式填写(试剂规格写在备注栏)。投标品种超过5个以上的,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电子文档。
递交投标文件时请缴纳评标费用人民币200元整。
咨询电话:检验科 0550-3510870
药剂科 0550-3510815
监督(投诉)电话 0550-351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