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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须知

阅读次数:3074 发布时间:2013-05-03 08: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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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意外伤害                     

在我院填写意外伤害表并审核材料后,系统直接结算。

报销比例:除去起付线(590元)、自费部分外,按50%补偿,年度封顶10000元。

琅琊意外伤害

住院3天内,到琅琊区合管中心取意外伤害申请表并审批,出院交与我院农合办审核,由系统按外伤比例直接在我院垫付,除去起付线(590)、比例40%,年度封顶10000元。

来安意外伤害:

患者出院之前,到我院农合办填写意外伤害表,由来安合管中心审批并确定报销比例,出院交与我院农合办审核,由系统直接按来安新农合认定比例直接垫付。

注:自费出院者不予补偿

 

全椒、定远、明光、凤阳、天长、意外伤害:

自费结账后,回当地报销。

 

意外伤害包括:外伤、溺水、电击、煤气中毒、药物中毒、中暑、烫伤、食物中毒、喷洒农药中毒、骨折、蛇咬伤等(注:参合患者在日常生活和劳动中发生的无他方责任意外伤害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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