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缓解缓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体现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市委、市政府决定,2013年12月30至2014年1月10日在市直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对象
市直党政军机关、中央和省驻滁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
二、捐款参考标准
(一)个人捐款
县级领导干部不低于400元;
科级(含)以下干部每人低于200元;
工勤人员每人不低于100元。
(二)单位捐款
人员编制15人以上的,不低于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