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置数量:一台
三、主要参数(带*参数必须满足)
1、导联:标准12导联、十二道同步采集及记录。
2、输入回路电流:≤0.1μA。
3、输入阻抗:≥50MΩ。
4、定标电压:1mV±1%。
5、标准灵敏度:10mm/mV ±2%。
6、增益:1/4、1/2、1、2cm/mV,手动或自动。
*7、耐极化电压:≥±550mV。
*8、共模抑制比:≥103dB。
9、频响:0.05~150Hz。
10、噪声电平:≤15uVp-p除颤保护。
11、时间常数:≥3.2s。
12、采样速率:8000/s。
13、道间干扰:≤0.5mm。
14、基线稳定性:灵敏度变化时(无信号输入)其位移不超过2mm。
15、温度漂移:在5—40℃温度范围内,基线漂移平均不超过0.5mm/℃。
*16、内置显示器:彩色液晶显示器≥6.5英寸,分辨率640*480带
背光源,可显示3、6、12道ECG波形、心率数、ID号码、性别、年龄、工作状态、操作程序菜单及显示某个电极脱落等参数。
17、滤波器:具有交流、肌电、漂移和高频截止滤波器。交流滤波器:50/60Hz≥20dB,漂移滤波器:0.25/0.5Hz≥3dB,肌电滤波器:25/35Hz≥3dB,高频截止滤波器:75/100/150Hz。
18、具有抗除颤保护功能。
19、自诊断功能:具有设备自诊断及故障提示功能。
20、检查方式:标准12导联检查、心律不齐检查、R-R测量检查、负荷后检查。
21、记录方式:具有自动记录、手动记录、回顾记录、延长记录、间隔记录、定时记录、压缩记录等方式;可在记录时标记异常波形;记录相位具有时间连续和同步模式。
*22、分析结果:手动及自动记录时均可打印分析结果报告,并可设定是否输出分析结果。
*23、回顾记录:可记录前10秒测量的心电图波形。
24、心律不齐自动延长记录:分析记录时,当心律不齐被检出时,自动打印心律不齐心电图报告。
*25、分析结果指南:具有分析结果指南功能。
*26、记录日志:可打印当天、指定日期或全部心电图日志。
27、记录速度:5、10、12.5、25、50mm/s ±3%。
28、记录道数:3 CH、3 CH +1(节律导联)、3 CH +2(节律导联)、6 CH、6 CH +1(节律导联)、12 CH。
*29、记录纸:内置210mm宽 卷纸和折纸。
*30、内置存储器:主机可存储500组以上的心电图数据。
*31、外接存储器:SD卡或 U盘存储,选用512M SD卡可至少存储15000件心电图文件。
*32、输入设备:自带全键盘输入,另可外接USB接口键盘输入。
33、信号输出:1通道 ECG信号同步输出。
*34、接口类型:RS-232串口×2、USB接口×2、SD卡接口×1、LAN端口×1、ECG信号输出接口×1,等电位端子接口×1,患者导联线接口×1。
*34、网络功能:内置LAN接口(可选配无线网络) 。
*35、电源要求:交流:100~240V,50Hz;直流:内置可充电锂电池及充电器。
*36、直流工作时间:可连续使用90分钟(按照IEC 60601-2-51试验方法的12ch记录);充电时间:从空置状态起,约3小时结束。
37、附加功能:可连接条码扫描枪或ID读卡器。
38、质量证书:取得CMC计量器具许可证,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CMD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书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有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设备制造商和供应商公章)。还须提供所有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提供复印件加盖设备制造商和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文件包含技术标和商务标,附彩页,有产品技术偏离表,密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次询价报价中应包含制作、包装、运输、运杂、保险、报关、税金(如系进口产品应包括关税)、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六、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最高限价4.5万元人民币,最低价中标。
八、本着“诚信第一”合作精神,请勿虚假应标,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日15时30分。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咨询电话:0550-3510960,特此公告。
设备科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