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通报:较前发布的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疑似病例(男性,1971年出生,韩国人),经国家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资料和中国疾控中心对患者标本复核检测结果,于5月29日上午判定为MERS确诊病例。
MERS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MERS冠状病毒)引起的呼吸道疾病,于2012年9月首次在沙特被发现,由于病例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2013年5月23日,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疾病命名为“中东呼吸综合征”。截止到2015年5月25日,全球累计1139例确诊病例,其中死亡431例,死亡率达37.8%。
目前MERS冠状病毒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尚不完全明确,可能因接触或吸入患病骆驼之飞沫或分泌物而感染。
现在,MERS病例在我国真实发生了,作为临床医务人员,如何做到早期识别、在诊治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同时保护好患者家属和其他病人不受感染,是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按照我国2013发布的诊疗方案,诊断标准包括: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三个方面。
从临床表现上看,潜伏期为7-14天。以急性呼吸道感染为主要表现。起病急,高热,体温可达39-40℃,可伴有畏寒、寒战,咳嗽、胸痛、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食欲减退等症状。在肺炎基础上,临床病变进展迅速,很快发展为呼吸衰竭、ARDS或多器官功能衰竭(MODS),特别是肾功能衰竭,甚至危及生命。但也有部分病例以腹泻等非典型临床表现为首发症状,而且可以一开始没有发热、呼吸道症状。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切记要询问流行病学史,即发病前14天内在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游或居住;或与疑似/临床诊断/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对于一般的医疗机构来说,常常不能开展MERS的病原学检测,因此,流行病学史对早期诊断是最关键的。也就说,只要患者符合临床表现(如难以用其他病原感染解释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体温≥38℃、咳嗽,有胸部影像学改变等)和流行病学史的,就可以考虑为疑似病例。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及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务人员要提高对就诊病人患中东呼吸综合征的警惕性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意识,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现时为止,MERS尚无特异性治疗措施和疫苗,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对于防止MERS冠状病毒在医疗机构的可能蔓延至关重要。由于像其它呼吸道感染一样,MERS冠状病毒的早期症状并不具特异性,并不总能在早期确定MERS病人,因此,医务工作者应当针对所有病人持续采取标准防护措施,而无论其诊断结果如何。在诊治、护理存在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病人时,除标准防护措施外还应当增加飞沫防护措施;在诊治、护理MERS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当另外采取接触防护措施和眼睛保护措施;在进行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应当采取空气防护措施。
感染管理科
2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