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6年度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开展以来,陆续接到参评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作如下修改:
一、院龄分由0.5分调整至1分;
二、重点专科按国家级重点专科5分、省级重点专科3分、市级重点专科2分计算;
三、上述调整将由人事科统一核分;
四、公示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6日
联系电话:3510887(8887)
2016年11月30日
各科室:
2016年度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开展以来,陆续接到参评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作如下修改:
一、院龄分由0.5分调整至1分;
二、重点专科按国家级重点专科5分、省级重点专科3分、市级重点专科2分计算;
三、上述调整将由人事科统一核分;
四、公示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6日
联系电话:3510887(8887)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