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置数量:1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有效证件);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中标后提供);
3、生产厂家投标的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是通过ISO9001或ISO13485认证的企业,生产厂家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公章;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7、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原件。
三、技术参数
(一)基本参数
1.电源:220V 频率:50Hz。
2.功率:2300VA。
3.熏蒸仓内的温度可在35-70℃范围内调节。
4.设定时间范围:1-99min范围内调节,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
5.熏蒸床的蒸汽发生器容积≥3000ml。
6.最大熏蒸量≥650ml/h。
7.具有臭氧杀菌装置:每次≤3min。
8.设有舱内座位高低度调节:0-100 MM。
(二)性能描述
1.控制面板:采用防水触摸控制系统,液晶显示,温度、时间、由高亮数码电子灯光显示。
2.设有双重恒温装置,低水位自动报警。
3.蒸汽发生锅内水位自动控制、自动进水保持蒸汽稳定。
4.*具有故障自动检测功能,显示故障代码,及时发出提示音。
5.设有喷淋装置,方便清洗患者熏蒸后的残留物以及清洗设备。
6.两组红光疗法,照射面积大,可促进伤口和溃疡的愈合,促进骨折愈合。
7.*有两种加热模式:快速预热和常规加热。
8.自动臭氧消毒系统。
9.采用绿色环保材料。
10.配有香熏装置,可去除中药气味。
11.*内置圆孔式导药口添加药物装置,具有过滤功能,操作安全。
备注:带*参数必须满足。
四、投标文件包含技术标和商务标,附彩页,密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正本一本即可)。
五、最高限价 1.8 万元人民币,参数符合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六、设备到场负责卸货、安装、培训,即可使用,我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七、开标时间:2018年 5 月 22 日 15 时。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咨询电话:0550-3510960,特此公告。
设备科
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