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医保结算
门诊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居民参保人员)至门诊楼一楼大厅门诊收费处可直接结算和报销普通门诊费用、门诊慢性病费用和门诊特殊病费用。
二、住院医保结算
医保住院患者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居民医保患者持身份证)、出院小结和住院预交金单,至住院大楼一楼大厅住院收费处可直接结算和报销住院费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起付线(门槛费)700元及报销比例是85%。退休人员起付线(门槛费)490元及报销比例是88%。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起付线(门槛费)700元及报销比例是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