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
二、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
- 经营活动取得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及相关部门批准,具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 被相关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三、服务要求
- 必须无条件服从院方的工作安排,不能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对所需回收的玻璃瓶、塑料瓶等,做到日产日清;
- 中标单位需向我院交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没有按时向院方缴纳回收款等,院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如合同期内未出现违规现象,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 本次招标服务期1年;
- 完成回收项目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包括但不限于从各个科室收集后运送至我院暂存点,直至运送达最终目的地全过程)、税费等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须在2023年4月7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于档案袋中递至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总务科办公室,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委托授权书;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报价单:所报价格为含税价;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中标方法及最低限价:
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最低限价人民币5000元。
六、付款方式:
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将全年回收款汇入我院账户。
七、联系方式
0550-3175359(招标办)0550-3510816(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62253(监审科)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