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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带量采购实施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9061 发布时间:2015-03-17 1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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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卫计委等六部门下发的皖卫药【20157号文件,关于《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关于成立滁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耗材带量采购领导组的通知》精神要求,充分考虑市直三家医院的临床特点、病员结构、用药习惯,以及与现有配送企业的业务合作关系和廉价、急救、紧缺药品配送能力等情况,压缩供应商数量,最大限度的向有能力、有信誉的供应商集中,充分体现单品种带量采购和打包的特点,结合实际做出带量采购的办法,给医院带来实际利益,最大限度的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制定我市市直三家医院带量采购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卫生局组织领导下,成立“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耗材带量采购领导组”,下设“药品带量采购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由市卫生局负责带量采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带量采购范围

除特殊药品、生物制品(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等)、廉价药品(低价药入围目录内药品)、紧缺药品、进口、合资药品品种、中药饮片、大输液等外的所有采购药品品种。

三、带量采购目录来源

市直三家医院根据各自的临床特点、病员结构、用药习惯等,依据安徽药招办《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各自医院药品遴选规则遴选出基本用药目录,然后进行整合,确定滁州市带量采购总目录,目录应包括品种、规格、剂型、生产厂家、采购数量等,报招标采购平台备案。

抗生素目录应结合国家卫计委“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进行遴选;

大输液的品种遴选做到三家统一;

优先遴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1118目录。

四、配送企业的选择

为了药品供应及时,保障患者用药需求,药品配送企业在三家医院现有供应商中选择。

1、配送企业数量要求

压缩配送企业数量,三家医院共保留15家配送企业,(中药饮片、颗粒剂、特殊药品、生物制品等单一经营范围的配送公司不在此范围内),三家医院可在此15家配送企业中视情况选定。

2、资质、能力要求

1)三家医院现有的药品配送企业;

2)药品经营企业的各种合法资质齐全;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等;

3)无不良行为记录(以药监和检察机关证明为准);

4)急救药品必须在4小时内送达;

5)有保障药品供应的承诺和措施,配送目录药品供应率达100%

3、遴选方式

采取分项积分制,总分100分,累计总分在前15位的获得配送资格(中药饮片、颗粒剂配送公司、特殊药品、生物制品等单一经营范围的配送公司不在此范围)。

各项资质、不良记录为否决项。

分以下分值:

1)在三家医院2014年配送总量(10分):前15名(10分)、15名以后(5分)(按三家医院销售排名表为准);

2)有良好商业信誉、服务良好、带量采购的服务承诺(10分);

3)在三家医院开户情况(30分):三家都开户而且有销售的(30)分、两家开户的(20分)、一家开户的(10分);

4)廉价、紧缺药品既往供应情况(20)分;

5)当地企业(10)分;

6)省及以上部门批准的医药定点储备企业(20)分。

其中:廉价、紧缺药品供应提供信息要真实,有三家在一线采购人员签字确定为准;

若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则在并列名次中按2014年在三家医院配送总量大小排序,选择配送总量相对大的公司。

五、未获得市直三家医院配送资格的原药品供应商,可保留各自有配送资格的药品品种,但必须在获得配送资格的公司配送,并将具体配送公司书面告知医疗机构。

六、配送公司遴选程序

(一)参选文件组成:

1、参加遴选的配送公司各项证明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所有证照,加盖公章;

2、近年为三家医疗机构配送普通、紧缺药品的目录明细,并加盖公章;

3、药监、检察机关的证明材料;

4、业务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5、配送企业参加遴选的廉洁承诺;

6、配送企业的药品配送承诺及措施;

7、资料整理加封盖章后,在34日内送达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过期作放弃处理。

(二)遴选方法

遴选由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组及三家医院药品采购人员组成进行,由卫生局、纪检等监督,按照分项打分,最后累计,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结果公布、商谈确定带量采购实际成交价格、签订合同

1、公布遴选结果,通知被遴选到的配送企业;

2、在双方自愿、平等交易、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商谈确定带量采购实际成交价格,平均让利不得低于18%,商谈不成的配送公司可选择放弃配送资格。

商谈实际成交价格,要考虑到“第二条”的实际情况,保证临床用药有保证,同时,要考虑到价格高低有别、量大量小有别、目录内外品种有别的原则,既能保证招标目录的有效执行,又能使得目录外药品临床能够得到应用,还能控制药品的不合理使用导致量的无序增长。

3、明确各配送公司的带量采购目录。

4、签订配送协议、药品质量保证协议、廉洁自律协议。

七、配送公司、药品品种的淘汰、退出、惩罚机制。

1、配送公司的淘汰:采取末位淘汰制,健全考核机制,每年淘汰23个配送公司。

2、药品品种的淘汰、退出机制。应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药事管理和技术职能,发挥临床药学室的作用,定期进行处方、医嘱点评,专项疾病和某个特定药物的专项点评,要重点加强目录外品种的点评,进行合理用药指导,发现不合理使用的问题,由医院药事会决定该品种的淘汰和退出,退出的品种和疾病治疗需要引进的品种应及时报带量采购工作组,并及时报药招平台备案。

八、本方案原则上试行一年。 

九、本方案由药品带量工作组集体讨论,并报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耗材带量采购领导组批准后执行。

 

       滁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组

20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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