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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1814 发布时间:2012-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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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统考字〔20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4日(周日)。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初级: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上午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高校在校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报考。

  (二)报考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凡符合《安徽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统〔200665号)规定的范围、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人员及行政单位中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0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0年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考试成绩的使用

  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国家合格标准,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统计考办根据本省统计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划定当年省级合格标准,考试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省范围内次年有效。

  考试取得国家或省级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四、报名时间及报考办法

  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填写《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五、考点设置

  今年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仍设在合肥。

  六、考试费用

  高级考试费100元;中级考试费122元,教材费124元,合计:246元;初级考试费122元,教材费74元,合计:196元。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直及各县市考生报名可就近到当地统计局办理,届时,由县统计局再集中到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电话:3050438。

  八、考试信息查询

  考试结束后二个月,应考人员可登录互联网http://www.stats.gov.cn查询考试信息。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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