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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滁州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1751 发布时间:2012-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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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卫办应急函〔20111233号)和《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应急秘〔2012148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2011-2015年)》和各类卫生应急人员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全员参与积极性,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工作能力为目标,以卫生应急相关岗位技能培训和演练为依托,通过扎实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一步增强预防为主、依法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理念,全面提升我市卫生系统整体卫生应急能力。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三、活动内容

以理论、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为重点,紧紧围绕卫生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现场紧急医学救援等核心能力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一)理论、技能培训主要内容

1.卫生应急工作基本概念和“一案三制”建设的主要内容;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预案的基本内容;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风险沟通等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与技能和工作要求;

3.信息报告的要求、方法,信息报告系统的使用;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理论与技术;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采样与检测;

6.新发传染病及其现场调查处理;

7.突发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管理;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

9.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紧急医学救援基本技术;

10.卫生应急装备及个人防护。

(二)应急演练主要内容

分层次开展相关专业应急演练和综合演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包括预案编制和综合应用能力、分析研判与辅助决策能力、组织指挥与综合协调能力;

2.监测预警能力。包括突发事件发现报告能力、突发事件风险评估能力;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卫生应急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快速集结能力、快速机动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应急检测能力、快速转运和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应急卫生监督能力、突发事件风险沟通能力;

4.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现场搜救、伤病员检伤分类、伤病员医疗救护和后送能力。

我市拟于6月中旬在明光市举办一期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届时将组织各县(市、区)现场观摩演练。

(三)知识、技能大比武主要内容

在开展理论、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的基础上,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竞赛等大比武活动。

卫生应急知识竞赛拟于6月中旬举行,以省卫生厅统一的《卫生应急知识竞赛题库》为题纲(请登录市卫生局网站“卫生防病”栏目下载),每县(市、区)组建一支4人参赛队,人员构成为卫生应急管理人员1人、疾控人员2人和医疗人员1人,请将参赛人员名单于66日前报市卫生局应急办。我市将从表现优秀的参赛人员中选拔4人组成市级代表队参加全省知识竞赛。

四、活动方式

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开展本级卫生应急管理及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急救)等专业机构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辖区的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有关人员培训演练纳入计划。

(一)培训

1.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应急相关人员全员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分层培训。市级通过集中培训和分类培训形式进行,分类培训由市直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急救)等专业机构结合相关业务培训一并组织实施,主要培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县级师资,分别不少于1次;县级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不少于1次。

2.专项培训。各类卫生应急队伍不少于1次。

3.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本单位内部要结合所承担的任务特点,加强相应的卫生应急培训。

(二)演练

1.桌面演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至少开展1次。

2.实战演练。市级组织1次,各县级不少于1次。

3.应急队伍拉练。市级组织开展1次;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组织。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点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分析点评。

5.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演练。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开展1次。

(三)大比武

省卫生厅将组织全省卫生应急知识竞赛、现场处置与技能操作比武、卫生监督大比武和院前急救大比武(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届时,市卫生局将按方案要求组队参加大比武活动。

五、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2012610前将本级、本单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培训和演练工作计划报送市卫生局应急办,201210月底前完成各级各类人员培训演练和大比武任务,并于2012111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六、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有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落到实处。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要指定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组织协调,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把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医学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及其他专业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协调全市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为本辖区、本单位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和大比武工作。

(三)加强协调,落实经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协调、多方筹措活动经费,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已纳入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管理,逐级开展工作督查,市卫生局将对全市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进行抽查督导,确保活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六)定期总结,每月报送。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行每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自6月份开始,每月10日前以报表形式,向市局应急办报送上月本地、本单位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情况,1110日前报送全年活动情况。(详见附件2)。

市卫生局应急办联系电话(传真):3072767

电子邮箱:cz3072767@163.com

附件1

 

滁州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

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市卫生局疾控科(应急办)副科长

宋劲松   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陈庆满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副科长

陈金国   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郑金书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

许学伟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明军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负责协调、联络和督办工作。

主任:     市卫生局疾控科(应急办)副科长

成员:陈跃梅   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长

房晓萍   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长

史延柱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务副科长

宋光军   市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

     市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长

杨文明   市卫生监督所法制与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张克林   市卫生局疾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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